关于做好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和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萧山人才网 / 来自:萧山人才网 / 时间:2007-07-24
 
各有关人事代理单位和个人: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一年需办理转正定级、职称初定手续。为了及时做好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和职称初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转正定级对象:
在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2006届大中专毕业生和历届未办理过转正定级的大中专毕业生。
*特别提醒:人事档案转入本中心管理前已符合办理转正定级条件而原档案管理单位没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历届毕业生,应到原档案管理单位补办相关转正定级手续。
二、职称初定对象及要求:
1、对象:
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人事代理制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2、要求:
(1)经用人单位考核符合任职条件。
(2)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1、中专毕业:一年见习期满,专业对口,可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专毕业满五年,专业对口,可以申请认定“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大专毕业:一年见习期满,专业对口,可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大专毕业满三年,专业对口,可以申请认定“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本科毕业:一年见习期满,专业对口,可申请初定“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研究生硕士学位:硕士学位满一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申请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博士生博士学位:取得博士学位,参加工作后可直接申请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对已取得员级职务满四年,后取得中专学历满一年,或取得员级职务满二年,后取得大专学历满一年,专业对口,可以申请认定“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所学专业与申报任职资格不一致的,在专业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业绩明显,推迟一年专业年限,可申请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凡开设考试系列的专业,专业不对口的人员,不再开展初级认定工作,通过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工作变动需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原转评条件,可申请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申报材料:
1、转正定级人员填写《高(中)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一份,职称初定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一式一份、《2007年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初(认)定人员名册表》一式一份、一寸照片一张,照片反面需写上名字,照片粘贴在《照片粘贴表》上,(以上表格均可在萧山人才网www.xshr.com下载使用)。
     2、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照两张。其中初定中级职称的,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须在8月20日前,报送至区人才中心公共服务部审核。并于8月份统一办理转正定级和职称初定手续。
     2、各代理单位一定要加强对初级职称初(认)定工作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审核材料,所报材料必须与档案内容一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汇总后上报到我中心公共服务部。对上报的资料,一经查实有假冒学历、工作等情况的,本人三年之内不得参加初级职称的评审,单位负责人要负相关责任,情况严重的给予通报。
4、职称初定通过人员,根据萧山人才网通知到本中心人事代理处领取职称资格证书。

联系地址:萧山区体育路68号萧山区人才开发中心 
联系电话:82650153
联系人:高小姐

非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直接上报区职称评审中心。
区职称评审中心电话:82637006
                                          
                                        
杭州市萧山区人才开发中心
                                           2007年7月13日